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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法律及商事纠纷解决服务

本行提供专业的跨境法律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及多样化的国际法律及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亦协助香港及国际企业在内地投资或从事商业事务,以把握「大湾区发展」和「一带一路」的国家政策带来的机遇。本行为国际及大湾区客户提供内地《外商投资法》法律咨询服务(《外商投资法》简介)。本行亦为客户提供跨境民商事和跨境家事婚姻及遗产承办的法律服务。

本行陈曼琪律师为中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可公证香港有关的文件,于中国内地使用或执行。陈曼琪律师是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及粤港澳大湾区域外法律查明专家库成员,可接受内地法院委托,提供香港及域外法律查明报告及出席法庭聆讯。

香港、内地及国际的诉讼、仲裁和调解

陈曼琪律师是香港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律师、仲裁员及调解员,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在册仲裁员、香港认可调解员、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在册调解员、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特邀调解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及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可办理涉及内地法律或普通法的纠纷和争议解决,为客户就有关香港、内地及国际的民商事纠纷与争议提供诉讼、仲裁及调解的专业服务。

有关服务包括:

  • 担任仲裁员 - 于香港及内地的仲裁案件,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可指定陈曼琪律师为仲裁员。
  • 担任代表律师/委托代理人 - 于香港及内地的仲裁案件,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可指定陈曼琪律师为其代表律师/委托代理人。
  • 协助申请人提交仲裁请求及各项申请,包括撰写仲裁申请书和其他文件。
  • 协助被申请人提交反请求申请,包括撰写反请求申请书、呈请书及其他文件。
  • 在仲裁过程中,代表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参与各项仲裁程序,包括提交证据、参加仲裁庭等等,并就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 协助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执行仲裁判决,包括制定跨境执行策略、协调财产查询与强制执行程序等等,确保仲裁判决得以有效实现。